|
||||
在今年6月份举行的合肥市理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上,听证会参与者就两套听证方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等时费差别化收取、车公里租价小幅上升,空贴费启动,运距应考虑合肥城大了需延长。今天上午,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理顺出租车运价方案对听证会参与者多条意见予以采纳。
车公里租价小幅上调
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员同意方案中“取消临时燃料附加费并入起步基价”,即合肥市出租车起步基价为8元、9元/2.5公里。该方案与当前“打的费”相比,没有新增乘客出行负担,物价部门予以采纳。
而对于市民最关心的车公里租价,听证方案一提出将排量1.3升以下车型由1元/公里调为1.2元/公里,排量1.3升(含1.3升)以上车型由1.2元/公里调为1.4元/公里,听证方案二则是将车公里租价由1元/公里和1.2元/公里统一调为1.4元/公里。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听证方案一。市物价局在今日公布的正式方案中,对大多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予以采纳,小幅上调了车公里租价,兼顾了出租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
“对有的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将车公里租价提高至1.6元-1.8元的意见,因不利于今后出租车车公里租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且涨幅较大,未予采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上午介绍说。
等时费区分时段收取
出租车等时费是指出租车在载客行驶速度较低或静止状态时,按等候时间计算的计费方式。
合肥现行的等时费标准是时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开始计算等候时间,等候时间累计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5分钟每分钟加收0.3元的等时费。
由于市中心道路拥堵频率较高,不少出租车司机嫌目前的等时费标准较低,在乘车高峰时间段不愿进入拥堵路段,导致老城区等区域打车难,此次理顺出租车运价决定大幅提高高峰时段等时费标准,增加出租车在拥堵时段的营运收入,引导出租车在市中心区域和早晚高峰时段营运和市民在道路拥堵时选择合理行驶路线,缓解市中心“打的难”现象。
在物价部门提出的听证方案一中,提出“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取消免费5分钟时段,每分钟由0.3元调为0.5元”;听证方案二提出“调整等时费为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免费由5分钟调为3分钟,满3分钟后收取等时费,每分钟由0.3元调为0.6元”。
在6月举行的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参加人对上述两套听证方案中提出的取消或者缩短等时费5分钟免费时间存在较多意见。市物价局人士上午介绍,为避免引发乘客与从业人员之间矛盾,体现公平负担原则,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保留等时费5分钟免费时间。
综合采纳绝大多数参加人同意等时费可适当提高标准以及分时段提高标准的意见,采取高峰时段与普通时段不同等时费标准,即“维持现行5分钟免费时间不变,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等时费由现行每分钟0.3元提高为0.6元;其他时段等时费由现行每分钟0.3元提高为0.4元”。
空贴费启动运距也要延长
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在听证会上同意空贴费的起步标准,但有多位参加人对空贴费的启动条件和征收标准提出很多建议,“现在的合肥已经不再是个小城市,现代化的大城市面积也增加了不少,空贴费起步公里数应调至15公里。”物价部门对此予以采纳。
随着合肥市现有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加收空驶费里程数调整为15公里以上每车公里租价加收50%,但是长距离运距超过25公里后每车公里租价加收75%,“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维护了经营者利益。”
打的费气价联动须间隔一年
今后,出租车车公里租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建立联动机制,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对此表示同意,认为运价随车用天然气价格的涨跌作同向调整,可消化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因素对出租车经营者收入造成的影响,同时运价可上调也可下调,便于操作,有利于社会监督,予以采纳。
少数参加人提出“1年的调整间隔时间应该缩短”,物价部门上午回应称,考虑到目前国内汽油价格波动频繁,车用天然气价格可能随之调整,为保持运价在一段时间内的基本稳定,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未予采纳。
对少数参加人提出“提高联动机制对应标准”等意见,根据相关成本测算结果,燃料成本的增减为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价格增减0.80元时,车公里租价成本增减0.176元(扣除起步里程2.5公里),联动机制对应标准可以补偿消化燃料价格上涨导致营运的成本增加,未予采纳。
出租车业服务需提升
在听证会上,多位消费者代表对个别出租车随意挑选目的地和随意议价,以及拒载、择客的现象很有意见,希望出租车管理部门管管。
物价部门回应称,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这些有关加大行业管理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服务平台、加大营运车辆投放、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等出租车行业管理问题的意见,市物价局将涉及相关意见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小链接:
合肥共有8395台出租车
合肥市出租车2008年9月起,按《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规定,全市由43家出租车公司整合为7家出租车公司,至目前合肥市城市出租车共8395台,出租车从业人员近17000人。
其中,车辆产权及经营权属于企业,由公司招聘具有出租车客运资格的驾驶员承包经营的公车公营车辆共1635台(上缴承包费由政府统一规定,单班4300元/月,双班5900元/月),占营运总量19.48%;车辆产权及经营权属于车主个人,以公司名义进行车辆注册和从事营运的车辆6636台,占营运总量79.05%,车主向挂靠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200元/月,车辆产权及经营权属于车主个人,自主营运的车辆124台,占营运总量1.47%。
目前,全市出租车平均实载率达72%以上,日均运送乘客达到65万人次。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