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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李代祥)“全国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总投资规模预计超过8000亿元”的消息甫一面世,就因涉及城市之多、投资规模之巨而迅速引发热烈讨论。消息给人们留下的“突击审批”印象,引发种种不良议论和猜测,不可小视。
记者采访得知,此次石家庄、太原、兰州等地的建设规划获批,并非近日突击审批完成,而是最近几个月的审批结果,在9月5日通过相关网站向公众集中发布而已。
如此看来,社会公众所感觉的“突击审批”只是一个假象,人们对于这次信息的解读也只是一次“误读”,而引发“误读”的罪魁祸首,竟是“集中发布”!
就在三个月前的5月下旬,广东湛江一位地方领导亲吻钢铁项目批文的照片被传得沸沸扬扬。与此项目相关,还有广西防城港等多个年产量达上千万吨的钢铁基地项目获批,同样引发人们关于“稳增长”背景下“突击审批”的种种猜想,加重了公众对“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的忧虑。事后表明,众多项目是因相关省市其他地方作了产能压缩的置换才得到获批,也是今年前几个月分别审批的,不存在突击审批问题。原来问题仍然与“集中发布”有关!
“集中发布”如此惹祸,其实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何其重要。在社会各界多年努力之下,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明显增强。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详备程度等,与人们的期望依然还有不小距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这一要求,要做到“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发布”显得多么不合时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规定,“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如此看来,面对“集中发布”所引发的负面议论,视而不见或坐等媒体澄清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不只是媒体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