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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携手同行——我与《人民法院报》”征文启事,才惊觉时光易逝、青春渐老。想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军转干部,也不知不觉间在法院工作13个年头了。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从文学爱好者到诗人作家,从只会写散文断句到新闻、小说、诗歌都能写点,其间种种转化和诸多进步,都得益于《人民法院报》亦师亦友的关爱帮助。
抱歉,由于工作事务繁忙,很久没有提笔玩味文字的美妙了。但与《人民法院报》13年的交情,历历在目、激越于心,不写点什么,自是无法释怀的。
转业到法院,院长寄予厚望,叫我“务必实现《人民法院报》用稿为零的突破”。熬更守夜写了十余篇消息,均石沉大海。正戚戚焉,收到了《人民法院报》倪寿明老师的亲笔信,洋洋洒洒几页信纸,说教和举例于我,开启我写法院新闻的征程。我将信呈送给院长,他告诫我“要记得拜师哈”。三年后,倪老师到我所在的法院指导工作,我含泪敬了他一杯酒。是啊,没有他的鼓励和教授,我早就放弃法院新闻写作了,也就不会在《人民法院报》发表宣传稿件上千篇,30多次获奖,《红颜一怒讨情债》、《消防大队走上被告席》、《第三者无权分财产》、《谁在为第三者呐喊》、《老子“鉴定”儿子》等文章,均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
谢谢您,倪老师。
我除了自学汉语言本科,多半都是摸石头过河,全无写作章法。向《人民法院报》投递的诗歌散文小说,一开始都石沉大海。自我检视,人生一直得到“贵人相助”。正落寞无处,《人民法院报》的张光宇老师(时任副刊部主任)的电话来了,通知我参加在合肥举办的《人民法院报》首届文学笔会。院长比我还高兴,破例叫我坐飞机前往。到达合肥已是晚上9时,张老师一直在寒风中等我,让我好生感动。参加笔会者,全是法院写作大家,如孔献之、王国庆、丁国强(现在公安部工作),只有我籍籍无名。笔会期间,张老师带我逐一拜师学艺,最为感动的是,还带去了我的投稿,有针对性地讲解写作技巧。会后,张老师还派李芹、李绍华老师经常指导,在各位老师的指导下,我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了大量的散文诗歌小说,《上思县,多了一座山》、《山里,下了一场雪》等诗歌散文多次获得文学征文一二等奖。由于我写的都是身边的人事,辖区法院同事对此很是感兴趣,很多人打电话给我提供写作素材。后来,我成功加入四川省作家协会,名正言顺成了“作家”。
谢谢您,张老师。
关于为文,我特欣赏刘勰的一句话,为情而造文,要约而写真。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全国政法大报、法律适用专业大报,她用丰富的资讯、广阔的视野、权威的发布、深度的解析,很好地诠释了自身使命。13年来,我是每期必读,几乎每个版面都发表过文章,与绝大多数编辑熟识,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技巧。2008年,被借调到市纪委工作的我接到上挂通知。一年后,因写作和组织策划能力突出,正式调到高级法院工作,完成了人生的第三次转折。
回望来路,不胜感慨:要是没有《人民法院报》这个“红娘”,我不可能受益于这么多老师;要是没有《人民法院报》的“温暖”,我不可能顺利成长;要是没有《人民法院报》的“关爱”,我的写作才能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千言万语在一躬,千恩万谢一声谢。
谢谢您——亲爱的《人民法院报》,二十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