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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今后,北京经适房再上市交易,区县住保部门要明确政府是否优先购买,政府回购价格计划全市统一,目前北京52个老经适房项目回购价格制定完成。同时,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夫妻双方须共办产权。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北京保障房政策,未满五年的已购保障房,应由购房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按原购房价格回购,或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按原购房价格购买,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房屋产权性质不变。
已购保障房满五年可上市出售,但同等价格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因此,经适房家庭在上市出售经适房前,须获得区县住保部门放弃回购的证明。意见稿规定,经适房再上市交易,区县住保部门要出具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再上市出售意见》,明确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
目前,52个老经适房项目回购价格制定完成,并将下发各区县。其他及今后新建的经适房项目,都将统一制定回购价格,市民购买价格将整体划一,更加公平和透明。
意见稿规定,申请家庭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共同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办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夫妻共同办理房产证,保障房属于夫妻的共有产权。
此前在经适房、限价房的管理办法中,如果申请家庭愿意,可办理共有产权,不愿意则可不办理。北京市住建委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办理共有产权的家庭很少。但经适房、限价房本身是以家庭来申请的,审核的标准也是家庭的收入、资产、房产等,因此家庭共有房产应夫妻双方共有。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所购经适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另一个人名下则无房,可能会钻限购政策的漏洞。(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