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宋世明)9月6日,江苏省检察院举行检察导师制培养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23名检察官导师和23名青年干警成为“师徒”。检察导师制培养对象为新进检察人员,包括初任检察官、预备检察官,为期二年。检察职业导师由省院机关从检察骨干人才中遴选出的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能的检察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