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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洁肖水金通讯员雒呈瑞朱艳) “姓名?”“王林。”“出生年月?”“1977年4月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办公楼一间办公室内,两名公诉办案人员正对着放在桌上的视频设备讯问犯罪嫌疑人。这可不是模拟练习,而是该院最近开发的远程提审系统。
“远程视频提审是利用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建立院所间网络视频连接进行提审的方式。”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向记者介绍了该系统的操作流程:在看守所和检察院办公大楼内,分别设置两间专用的远程视频提审室,刑检部门统一指派两到三名检辅人员赴看守所开启音视频设备、登录电子笔录系统,然后将验证码发送给承办人,使其在院内连接电子笔录系统。此时,承办人便可在本院通过检察专网、音视频设备,与赴看守所的检辅人员相互配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将讯问笔录输入笔录系统。讯问结束后,由赴看守所的检辅人员将笔录打印给犯罪嫌疑人签字、按手印,完成提审程序。
据悉,为规范远程视频提审的操作使用,江宁区检察院制定了《远程视频审讯工作办法(试行)》,对远程提审的工作流程、适用案件范围、设备管理维护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远程视频提审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等8类案件则不适用这种提审方式。
自今年8月远程视频提审室投入使用以来,江宁区检察院已经对近20件公诉案件进行远程提审,提高办案效率成效十分明显。
“按照我院近年来每年办理批捕起诉案件近2000件左右情况计算,除去不适用远程提审的8类案件,将有超过1000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可采用该模式提审。”金波说,“粗略统计,以每去一次看守所可提审两人计算,每年可节省在途时间近600小时,以每提审一人需等待15分钟计算,可节省等待时间200多个小时,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可节约10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