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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玲台建林
盛夏,午后,关中平原一处养老院内,绿树青草间,数十名“黄马甲”正在铲除杂草,平整园地。他们,是陕西省华县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他们都要参加一次集体劳动。
华县司法局局长姚红林介绍说,社区矫正人员到县司法局报到,立即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知晓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县司法局当场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责令书》和《社区矫正保证书》复印后,矫正人员持复印件三日内到辖区司法所报到。并电话告知司法所拟接收人员姓名、所在村组。司法所接到通知后,成立以所在村两委干部、辅警、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司法所包村司法行政干警任矫正小组组长。
矫正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递交社区矫正责令书、保证书及宣告书,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矫正人员家庭和社区服务机构签好一表三协议(帮教协议、社区矫正监管协议、社区服务协议书和社区矫正登记表)。司法所向矫正人员宣读判决、裁定书主文。
接收矫正人员后,司法所立即向矫正对象配发监控手机,并按照矫正人员的表现划定严管、普管、宽管三种方式,分别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注明。严管对象采用红色管理必须周电话汇报、月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志愿者、监督人联系,密切关注监管对象的动态,有思想波动及时予以化解,将未成年罪犯和有重新犯罪苗头的矫正人员列入此类。将基本服从管理、家庭基本配合、重新犯罪可能性不大的矫正人员列为普管对象,用黄色注明,按照月汇报、一月一次学习教育、一月一次社区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对认罪态度好,服从管理、家庭配合好、没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列为宽管对象,用绿色注明。
县司法局统一配发社区矫正计分公示牌,要求司法所将矫正对象姓名全部予以上墙公布,实行月考核、季小结、年汇总,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参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公开公布,接受群众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
华县开展社区矫正一年多来,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现象,亦无重新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