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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小村官”频频触发“大案件”,不得不引起社会警惕。记者对同安法院近几年来审理的21件“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村官”职务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村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在年龄方面,涉案村官的平均年龄为50岁,其中最大的70岁。在学历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75%,具有高中学历的只占25%,无一被告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几乎是“文盲”的涉案村官,亦是现实中的“法盲”,有的当走上法庭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了刑律。
二是串案、窝案现象日益凸出。因监管存在漏洞,村官的权力行使缺乏应有的制约,加之一些村民文化程度低,参与村务管理的意识淡薄,客观上为村官犯罪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导致村两委成员集体犯案、村官与其他人员“内外勾结”犯案的数量呈上升趋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是犯罪目标以土地征用补偿款为主。随着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强力推进,农村征地、农村工程建设大量出现,由此产生的巨额土地征用费、补偿费成为村官非法攫取的主要目标。同安法院审结的21件村官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的16件,占案件总数的76.19%。村官职务犯罪以土地征用补偿款为主要目标,导致该类案件的发案率与村官所在辖区的土地征用、开发情况直接相关。
四是犯罪金额日益上升。同安法院审结的21件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总金额为838.3万元,平均每件案件39.92万元,其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有10件,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有3件,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4件,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有2件,100万元以上的有2件。分析显示,村官职务犯罪的涉案金额呈现日益上升的趋势,2011年的一起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竟高达200多万元,是历年来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