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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授予在第三十届奥运会上
取得优异成绩运动员体育运动奖章的决定
体竞字[201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在2012年伦敦第三十届奥运会上,我国运动员奋勇争先,顽强拼搏,获得38枚金牌、27枚银牌、23枚铜牌共88枚奖牌,充分展现了高超的竞技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巨大荣誉。为表彰他们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决定授予在本届奥运会上获得金牌、创造世界纪录的易思玲等49名运动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授予获得银、铜牌的喻丹等54名运动员体育运动一级奖章。
获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运动员:
易思玲、王明娟、孙杨、叶诗文、吴敏霞、何姿、
郭文珺、曹缘、张雁全、李雪英、陈一冰、冯喆、
张成龙、邹凯、郭伟阳、雷声、林清峰、陈若琳、
汪皓、罗玉通、秦凯、李晓霞、吕小军、焦刘洋、
张继科、董栋、张楠、赵芸蕾、李雪芮、田卿、
陈定、李娜、骆晓娟、孙玉洁、许安琪、林丹、
蔡赟、傅海峰、周璐璐、徐莉佳、邓琳琳、郭跃、
丁宁、吴静钰、马龙、王皓、邹市明、郭爽、
宫金杰
获得体育运动一级奖章运动员:
喻丹、李玄旭、程明、方玉婷、徐晶、吴景彪、
陆滢、魏宁、郝运、李昀琦、蒋海琦、吕志武、
戴骏、徐丽丽、陈颖、陆浩杰、唐奕、丁峰、
陆春龙、徐晨、马晋、戴小祥、佟文、李艳凤、
徐东香、黄文仪、王仪涵、黄珊汕、何雯娜、王镇、
王智伟、谌龙、何可欣、巩立姣、眭禄、黄雪辰、
刘鸥、何冲、景瑞雪、任灿灿、侯玉琢、李金子、
常思、陈晓君、蒋婷婷、蒋文文、罗茜、孙文雁、
吴怡文、切阳什姐、曹忠荣、邱波、刘哮波、司天峰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