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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教职工享公办学校同等权利
□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
□实施“鹏城英才”计划
□中职逐步面向市外、省外招生
□深港在河套地区联合办学
南方日报讯(记者/孙颖)改革公办学校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深港联合在河套地区打造高水平教育合作区、将实施留学生交流计划、开设跨国网上课堂,为市民和海外人士多元化学习服务……昨日公布的《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透露,将在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招生考试体制、教育投资体制、教育开放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办学体制改革
建立民办中小学退出机制
《规划》透露,深圳将改革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在全市选择一批薄弱学校,实行委托管理或特许办学,探索强校带弱校,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
对于民办中小学教育,深圳将加大支持。市、区分别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中小学学位补助、教师培训、从教津贴等。此外,还将探索对民办中小学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管理和资助办法,选择8—10所典型学校进行分类试点;建立健全民办中小学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及退出机制。
《规划》表示,将建立公民办教师统一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民办中小学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对长期从教教师发放从教津贴,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实施民办名师队伍工程,到2015年,培养300名市一级民办学校名师。
此外,落实民办中小学在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权,拓展民办中小学特色办学空间,支持民办中小学探索国际化发展新途径。如鼓励民办高中与国外知名教育机构合作,引进国外通用的大学预科课程,开展留学预科教育。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系列措施将对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管理体制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大学法人化治理
“政府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规划》称,将制订深圳市学校规程,明确政府与学校的权限与职责,推进学校自主办学。
此外,深圳还将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
在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大学法人化治理,完善大学校长遴选任用办法,探索构建以学术为导向的高校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由多方面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治理机制。
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规划》则提出要推行校长职级制,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此外,扩大学校的选人用人自主权,实施境外优秀教师引进战略,完善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师资的机制和制度。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中小学课改
深圳将实施“鹏城英才”培养计划;支持高中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健全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发现机制和培养指导制度,开展高中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促使人员相互聘用与流动,开展联合培养人才试验。选择一批与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的专业为试点,开发课程教材,建立专业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的课程教学体系。
《规划》还透露,将全面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试点,全面推广探究式、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教育教学方法,营造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此外,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深圳还将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以及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
招生考试体制改革
特色高中试点自主招生
《规划》表示,将推动制定南科大管理办法和深大条例,立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以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争取取得自主审核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权限。以南科大、大学城各研究生院招生录取改革为突破口,加强研究生录取中创新能力的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将探索实行自主招生、提前招生,逐步提高注册入学比例。此外,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招生范围由面向深圳招生逐步放宽到面向市外、省外招生,招生对象逐步由初中毕业生扩大到成人、在职职工和其他有需要的人群。
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方面,《规划》提出,探索实行优质高中每年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积极推进特色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教育开放体制改革
实施留学生交流计划
《规划》透露,将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引进1—2所香港知名高校来深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加快港澳高校深圳产学研基地建设,深港还会联合在河套地区打造高水平教育合作区。
在与港澳职业教育合作方面,将引进港澳知名职业教育机构来深合作办学,建设实训基地。扩大与港澳职业培训项目合作,联合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和鉴定。推进深港职业院校师资互派、学生互换,共建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分和学历证书互认。积极推进深圳与台湾学术交流和学生的双向交流。
深圳还将实施留学生交流计划,推进高校、高中与国际知名学校学生交换互读。拓展中职、高职院校海外实习、就业与升学渠道,探索在国外高职院校接受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实施大学生到国外进修、实习和见习计划。每年选拔资助一批大学生(含研究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企业进行短期进修、实习和见习。此外,扩大来深留学生规模;探索留学生民宿形式;到2015年在深留学生占高校在校生比例达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