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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建立社会化大预防格局,采取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举措,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为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预防网络营造廉政氛围
清远市检察院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对预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市委统一领导下的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有30多个成员单位,把预防工作纳入到全市反腐败斗争与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之中。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检察机关从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有关内设机构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对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统一指导。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统一指挥、各内设机构协调配合、纵横相互联动、全院一盘棋的工作体制,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融入到执法办案工作之中,与执法办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做到两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履行预防职能形式多种多样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清远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预防,取得了明显成效。
查办案件促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清远市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形成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100件111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31件34人,其中大要案率达98%,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人。
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全面落实“五个一”个案预防机制,即一案一份悔过书,一案一个案例剖析,一案一堂法制课,一案一份检察建议,一案一次回访。从典型案件入手,分析案发原因以及单位、部门在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再次发生。通过个案的查处和预防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向100多个发案单位发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129份,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如针对阳山、连山县检察院今年先后查处的公路管理局系列受贿案,市检察院在认真剖析其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后,对市公路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市公路管理局收到建议后马上进行了整改,邀请市检察院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并针对加强计量验收管理的建议,制定了50万元以下公路工程承接管理规定。
积极开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坚持将服务和预防有机结合,按照全面监督、重点介入、源头预防的原则,加强对省、市和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专项预防,会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工程招投标活动、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在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邀请检察机关派员进行监督,从而预防和减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发生。检察长刘祥福带队到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广乐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开展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创建活动暨职务犯罪预防座谈会。
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市检察院根据各个行业的工作特点,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而逐步形成各系统的预防网络。检察长刘祥福先后亲自带队与金融、工商、药监、国税、公路等部门或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通过联合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把易发职务犯罪的部位作为重点,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通报打击职务犯罪的情况,分析职务犯罪的新动向,交流预防工作信息,学习相关政策法律。同时检察人员还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上法制课,深入到各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帮助指导开展预防工作。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的同时,针对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原因,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探讨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的对策,并适时向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检察院认真分析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环节、发案原因、制度漏洞,并向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惠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做法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