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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红色的审判席,浅橡色和灰色的背景墙,还有体现公平正义和司法文明的天平、法槌……9月12日,江西省女检察官协会在抚州市举行了一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特殊实务研讨会:该省检察机关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对一起副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行观摩评议。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薛江武全程参与。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李玉蓉、景德镇市检察院反贪局余晓敏将抚州市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仔细摘要记下。江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刘美霞、上饶市检察院侦监处韩平静看着多媒体示证系统中展示的一份份书证、物证,目光专注。
庭审活动从上午8点半持续至下午6点半。当晚8点,女检察官们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交流观摩心得并进行评议。
出庭检察官对证据的熟练掌握和机敏的临场应对,给女检察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职务犯罪侦查、侦监、公诉等办案环节应如何全面正确对接修改后刑诉法,成为大家评议的重点。积极适应在“镜头”下办案,重视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同时,更加重视对物证、书证的收集;侦监、公诉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升办案质量;承载论证犯罪构成和法治教育任务的公诉意见书应摆脱模式化,添加符合当代执法理念的元素……女检察官们结合各自办案实践,畅所欲言。
两个半小时的评议,女检察官们仍意犹未尽。“庭审观摩评议让我们收获很大。我们会把学习成果带到工作岗位中。”赣州市检察院公诉处陈萍、萍乡市检察院反贪局刘益红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