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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祖庙街道腐败案有新进展郑年胜共犯沿海公司佛山项目总经理刘铁兵被判十一年更多郑年胜贪腐细节曝光
本报佛山讯(记者刘艺明)“他要钱的方法,我觉得比较贪婪。”在沿海公司佛山项目总经理刘铁兵的眼中,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就是这样一个人。记者昨日从相关途径了解到,佛山祖庙街道腐败案有新进展,与郑年胜一起挪用一亿元的刘铁兵,因犯挪用资金罪和行贿罪,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11年。而在此次判决中,郑年胜如何拿外围土地拉拢开发商、以谎言骗得沿海公司将一亿解除共管等细节,都一一曝光。
两人合作挪用1亿元
郑索贿410万得160万
据指控,2011年5月,时任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沿海公司(下称沿海公司)佛山项目总经理的刘铁兵与郑年胜合谋,意欲挪用该公司预付用于佛山名镇“三旧改造”项目的款项,并最终将其中的1亿元提前解除共管,汇入某公司。其中,6000万元由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按年利率15%支付利息给郑年胜;3000万元分两次汇入刘铁兵个人公司;1000万元预留给刘铁兵使用。
另据指控,刘铁兵还在郑年胜帮助下,其负责的佛山项目竞投得到分析仪器厂地块。为感谢郑年胜,刘铁兵许诺支付郑年胜410万元好处费。2011年6月,刘铁兵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元汇入其指定的不同账户。刘铁兵称,去年6月份左右,郑让他帮忙出60万元买艺术品,此款很快兑现;同年7月左右,郑又向他提出办展览,希望他赞助350万元。为此,刘铁兵还制造了两份假的投资协议;由于郑年胜催得急,刘铁兵当时就先行给了100万元。
一审:
有自首情节轻判11年
刘铁兵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挪用资金和行贿罪。佛山中院考虑到刘铁兵归案后如实供述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且挪用的资金绝大部分已经追回;加上刘铁兵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构成自首,据此对其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共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更多贪腐细节曝光
拿外围土地拉拢开发商
知情人称,沿海公司其实一开始对佛山名镇项目并不感兴趣。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某称,2011年春节前,郑年胜和副手陈树峰一起到深圳与他见面,两人向他简单介绍了佛山名镇项目的情况。江经过衡量后,认为这一生意不划算。后来,郑年胜提出,合作项目不在旧城改造区内,而是在外围。外围有很多低矮厂房土地,如果沿海公司愿意投资开发,建成的物业房产按政府40%、沿海公司60%比例分成。正因此,江某才同意合作。
记者了解到,在后来沿海公司与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里面,有约1000亩土地为合作开发。
谎称资金会被政府另作他用
为什么沿海公司愿意将1亿元提前解除共管并由郑年胜掌管使用?
刘铁兵称,2011年5月初,郑年胜向他提出,3亿元资金放在共管账户里利息很低,而且有可能会被政府用于佛山古镇的修缮项目上,而无法用于协议原来规定的用途(征地、动迁安置补偿)。郑年胜提出,让刘铁兵劝说江某同意将其中的1亿元提前解除共管并由郑掌握使用,一旦动迁安置等工作需要使用,再将钱拿回来。
“郑年胜当时还承诺,如果江某同意,那么剩余的2亿元他可以保证会划回沿海集团,不然,3亿元都可能被政府挪作他用。”
刘铁兵眼中的郑年胜
刘铁兵在供述中称,他给了郑年胜160万后,自己也清楚,郑年胜要的这些钱,是不可能再拿回来的。“郑年胜曾多次向我提出要‘赞助’,我答应他共410万,已经给了160万。我觉得他这种向我要钱的方法,比较急切,比较贪婪,我怕他以后还会继续要,那么给我剩下的钱就太少了,不值得我当初和他一起为划走这1亿元所做的努力,同时我们名镇项目的推进上,与敦厚村的谈判也差不多了,确实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