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李国惠安徽宿州市萧县扶贫办搞了一项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行动,符合条件者能领到2000元的资助金,经过审批后将在网上公示。谁知这一公示,竟让300多名贫困生的所有信息洗了一次“日光浴”。原来,他们不仅公布了学生的身份信息,还将学生父母的姓名、银行卡号甚至是手机号码一同晒了出来。此举不仅引起了社会的误解,也让被公布的贫困生直呼“接受不了”。
坦白说,扶贫办资助贫困大学生,奖掖后学、扶危济困,让家境贫寒的学生都能圆了大学梦,这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善事。而公布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公开,这才是公示的旨归。但是,将学生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甚至家长姓名、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全部公示,则于情于理于法都有失妥当。
于情,因为家境贫寒,大多贫困生从小看惯人情冷暖饱尝世态炎凉,过早体味生活的苦辣艰辛让他们越发自卑自怜,而自卑自怜的同时,又激发出了更多的自尊与自强。在他们还没有足够成熟到理性看待贫富、冷静对待荣辱之际,资助者是不是更该想方设法保护那一颗颗不算强大却早已伤痕累累的心?
于理,我们鼓励行善,但并不支持暴力行善。曾记否,武汉一男子坐在奔驰车里沿街抛撒百元大钞,引得众市民疯狂追车抢钱。曾记否,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和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照片中捐助者与受助者的不对等关系,高低立现。理性慈善不是居高临下的颐指气使,也不是虚荣心与作秀心的借机满足,更不是将受助者的信息抖搂个精光彻底。当我们高举爱心慈善大旗时,给受助者以尊严,才是健康慈善的应有之义。
于法,隐私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更是国际社会上一项公认的至高无上的个人权利。各国的法律法规甚至国际公约都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隐私的条文。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违反社会道德,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虽是善举,但扶贫不该忘了维护受助者的尊严,慈善更不该忘了保护受助者的权利。唯其如此,我们的扶贫慈善事业才能在理性健康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好在,萧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承认公布的信息太全,确实不妥,表示将修改后重新公示。此事也算告了一个段落。
当然,也有人认为我们对贫困生的保护不该太过小心翼翼。贫困生自尊心强并非坏事,但应该把握好度,否则自尊很容易变成敏感脆弱。的确,如今一些贫困生不敢也不愿面对贫困,把家境当做耻辱,每每只会怨天怨地怨父母怨社会甚至自怨自艾,以至于慢慢被这样的心态连累,最终压垮了上进心,压弯了脊梁骨,进而迷失在校园里和社会中。笔者认为,贫困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穷则思变的勇气和魄力。
前不久,北大校长周其凤到北大的贫困生“绿色通道”看望贫困生。他在现场表示,自己也曾是特困生,1965年到北大报到时手里只有三块多钱。他鼓励贫困生们要自信自强,尽快融入北大。昔日贫困生,今日成了北大校长,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家境如何我们无从选择,但却可以在自怨自艾与穷则思变之间二选一。所以,与其压抑甚至扭曲自己,不如放下包袱,坦然面对贫困,努力奋斗,搏出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