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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可快速理赔
1、每日早7:00至19:00,在哈市市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之间的轻微交通事故(不含单方事故),各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情况。
2、事故中未发生人员伤亡,且未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情况。
3、当事各方对事故事实、成因及损害赔偿事宜无争议,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事故事实、成因不存在疑问的情况。(具体事故责任认定可参考图片)
凡是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就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
快速理赔程序
1、现场:发生事故后,单车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情况,司机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同意后,用手机、相机等照相设备固定现场证据;如单车车损在2000元~10000元之间的,除了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还需要向交警部门报案。
2、提醒:必须双方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手续。如果无法认定责任,可以到专设的交警窗口进行事故认定。
3、各保险公司窗口:办理定损、理赔事务。
下列情况无法快速理赔
1、在19:00至之后早上7:00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2、单车车损超过10000元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3、交强险不在本地保的,无法快速理赔。
4、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无法移动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5、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6、运输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7、发生独立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8、涉酒驾车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9、牌证不全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理赔。(主要指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手续)
10、不在哈市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11、在停车场、小区内等不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12、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无法进行快速理赔。
会车时发生事故责任认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在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会车时,两车难于同时通过时,靠近山体的一方未减速或停车让对方先行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A车负全责。
两种意外事故责任认定
▲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责。
▲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A车负全责。
在路口发生事故责任认定
▲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A车负全责。
▲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A车负全责。
▲通过交叉路口时,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A车负全责。
▲通过交叉路口时,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情况下,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A车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