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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4日,中国和加勒比建交国外交部间第五次磋商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张昆生和巴巴多斯外交和外贸部副常秘戴维·布尔布利亚共同主持了此次磋商。
参加磋商的加勒比国家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国、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国、格林纳达、圭亚那共和国、牙买加、苏里南共和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
一、双方回顾了2010年第四次磋商以来中国和加勒比国家关系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意为进一步深化双方互利友好合作而共同努力,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二、双方积极评价中国和加勒比建交国外交部间磋商机制为促进双方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意加强政治对话,深化友好合作,推动中加关系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入发展。
三、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中加经贸合作,继续积极落实第三届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成果,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中方将继续为加勒比友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加方对此表示赞赏。
四、双方同意继续扩大在文化、教育、新闻、旅游、体育、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继续支持文艺、新闻、体育团组互访,鼓励民航部门开展航空领域合作,将为人员往来提供签证便利。加方欢迎中方在加勒比设立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中方将继续向加勒比友好国家提供并逐步增加奖学金名额和各类人力资源培训机会,愿根据加方需要向加勒比友好国家派遣青年志愿者。
五、双方同意为推动早日建立中拉合作论坛、提升中国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整体合作水平而共同努力。
六、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气候变化等重大国际问题上的磋商与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七、加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中方对加方一贯坚定立场表示赞赏和感谢,并重申支持加勒比国家为实现地区一体化、促进发展和进步所作的努力。
八、加方对中方为主办此次磋商所作的周到安排和给予加勒比各国代表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九、双方商定,将于2014年在巴巴多斯举行中国和加勒比建交国外交部间第六次磋商。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