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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不少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完善简易程序,对于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及时解决面广量大的民事纠纷,根据一些地方的试点探索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新民事诉讼法就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案件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这些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799元,按百分之三十计算,全国大多数省区市为12000多元。同时,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