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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从小就有个“警察梦”,升中专时他本打算报考警校,可被长辈阻止,随后他变通地选择了北京市司法学校。毕业后的22年里,他一直在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从事反贪侦查工作。
“干了22年反贪侦查,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张建说。几个月前,他刚从侦查处调任公诉二处处长。
谁在说谎?
近几年,陆续有同事和朋友问张建:“干了这么多年的反贪你不累不烦吗?”他总是真诚地作答:“能从事自己喜爱的职业真是一件人生幸事,干这么多年还不烦,足见我多么享受这份职业!”
享受,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达到的状态。张建坦言,真正享受办案过程,还是2005年以后的事。尤其是成功查办的某银行受贿串案,让他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职业快乐。
案件的线索是公诉部门在审查一起300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中发现的。公安卷宗中反映,诈骗案嫌疑人张某供述在贷款过程中,曾向某银行工作人员仲某行贿180万元,且留有书证——张某工作笔记本上的“180万、仲某”的记载。
接手此案后,张建通过从仲某妻子那里得到的“仲某在案发前买了新车”这一重要线索,首先拿下了仲某受贿80万元的口供。
行贿者书证记载180万元,受贿人只承认80万元,到底谁在说谎?
根据仲某在讯问中的表现,结合仲某花近20万元赃款用于购车等相关证据,张建将疑点转向了行贿人张某。
通过几次针锋相对的较量,张某不得不供出部分隐情:原来,他为了在东窗事发后辩解自己主观上不是诈骗,而是正常贷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于是在临近事发时,就煞费苦心地故意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留下行贿记录,为的是在关键时刻可以采取“丢卒保车”的方法为自己开脱罪责,以此来干扰办案人员的侦查视线。另外,他抱怨仲某既小气又贪婪,所以故意把180万元全记在他名下,实际上其中的100万元给了负责此笔贷款的另外两人——银行分理处主任徐某和贷款部客户经理王某。
谎供再次被拆穿
张某这次交代的隐情可信吗?
鉴于张某前期口供存有不实,张建对其最新供述仍存疑问,于是他决定先讯问涉案的徐某和王某。徐、王二人到案后,胆小怕事的王某迫于张建施予的强大心理攻势,在连抽三支香烟后,将与徐某合伙受贿40万元的细节一一供述出来。
徐、王只收了40万元?张某为何说向两人行贿100万元?谁又在说谎?
拿到王某的口供后,张建决定继续提审徐某。徐某不愧为“单位负责人”,口才好、学历高,人亦相当精明。起初,他在张建面前表现出一副清誉无辜受到诋毁的样子,对受贿之事一概否认。在一个半小时的讯问中,他时而文质彬彬,“配合”张建调查,时而暗藏机锋,态度嚣张,还“绵里藏针”地向张建承诺,一旦无罪出去后“一定请检察官喝酒”。
张建早已见惯嫌疑人的“两面性”,于是见招拆招地回敬道:“你请的酒我一定要喝,不过喝酒的时间要由法律来定。”之后,张建凭借无懈可击的证据链证明了徐某的受贿事实,实现“零口供”定案。
明确了受贿时间、地点、金额,甚至当时提什么包、一路开车连闯了几个红灯……张建结合王某提供的各种细节判断,行贿人张某“100万全给了王徐二人”的供述肯定有假,于是再次提审张某。
当了解到张建已经掌握了几乎所有证据后,张某终于承认:只给了王、徐二人好处费40万元,另外60万元是被自己挥霍了。
“过瘾”的背后
嫌疑人使尽浑身解数精心编出无数谎言,都被张建一一拆穿。每当张建向人讲述这起案件的办案经过时,他都爱用“过瘾”二字来形容。
说着轻松,但对于一名反贪侦查员而言,“过瘾”的背后是巨大的付出。
由于办案工作的需要,这些年来,张建经常把旅店当家,把家当旅店。三岁的儿子经常在电话中向他“抱怨”:“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你答应给我买的玩具什么时候给我?我和妈妈都病了,你也不回来,你老不回来,我和家里养的小乌龟都长大了。”
听到儿子“抱怨”的话,张建心中充满了不可抑制的酸涩,而这种酸涩只能靠躲在人后点一支香烟来慢慢化解。
从事反贪侦查工作22年,张建两次取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侦查技能大比武第一名,先后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十佳优秀侦查员”,并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