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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院长郝金生
综治周刊: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丰南法院投入很大精力,也取得显著成效,是基于一种什么考虑?
郝金生:当前,人民法院如何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我们如何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给民众提供了合法性抗争表达诉求的渠道。只有注重加强自身功能和运行体制、机制的自我创新完善,才能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通过创新审判模式,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从而对不同的案件进行法律评判,阐释法律内涵和精神,使法律成为人们应该如何作为和不应该如何作为的指示和路标,对整个社会诚信、公正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建立和完善,起着引领和保障的作用。
综治周刊:你们是如何把社会管理创新融入审判工作中的?
郝金生:法院受理案件的多少,反映着一个时期当地社会的和谐程度,可以说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因此,丰南法院把提高案件的质效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专门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健全和完善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立案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统筹公正、效率、效果三大类评估指标,确立量化节点,将发改率、陪审率作为公正指标重点,将简易程序适用率作为效率指标重点,将服判息诉率、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作为效果指标重点。做到有节点、有量化、有重心、有兼顾,给检测指标赋予了更多的实际意义,实现案件质量评估与审判管理的动态循环。
综治周刊:你们是如何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为大局服务成效的?
郝金生:主要是坚持在职能上求延伸、作用上求发挥、管理上求创新。专门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与重点企业结帮扶对子,通过走访调研、法律讲座、案件剖析等形式帮助企业规范合同,防范和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编写了《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适用法律100问》等6本服务经济发展丛书发放到企业。
我们探索运行了“以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双核,以破产租赁、股权转让、重组、调整为手段,依法助力企业破茧重生”的能动司法模式;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纠纷合议庭”,在施工现场实行巡回审判,方便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助;针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合同纠纷、融资借贷案件,采取活查封、反担保的灵活方式,着力修复创建双方长远和谐关系。三年来,培训厂长经理200余人次,规避经营风险21起,解决企业纠纷1460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00余万元。
综治周刊:你们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是以什么作为基础和重要保障的?
郝金生:好的服务源于好的理念,好的理念变为现实,需要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班子、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我们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入手,努力在审判实践中打造一支思想正、作风硬、能力强的法官队伍。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开设了“法官讲堂”,通过院领导授课、会议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教育培训形式,引导全院干警全面树立审判是服务,但服务不仅仅是审判的理念。我们以质量高手、效率快手、调解好手、执行强手、调研能手、庭审佳手、文书优手“七手”评比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