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钱存银行,本该有利息,不过南京市民侯小姐在银行的600元钱不但没了利息,反而还倒欠银行100元。据媒体报道,南京市民侯小姐原先在南京一家医院工作,2009年跳槽去了另一家医院,最近她想起原来单位的工资卡里还有600多元钱,想把钱取出来。结果到银行去办理时,对方却告知卡里一分钱不剩,现在侯小姐还欠了银行100多元的手续费。
对于倒扣钱,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该行从2010年实施的规定表明,如果卡内余额不足5万元,每月要扣除20元的“账户管理费”。而侯小姐则表示银行每月扣钱,已经扣了两年多,但到现在连个短信提醒都没有,也没收到银行任何通知。
银行提供服务,对于账户收取合理的账户管理费是合规的,但是按照侯小姐的说法,其从2005年就持有借记卡,而银行这项收费是银行在2010年才开始实施的,当时合同里肯定没有。《合同法》规定,单方修改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因此,银行此举显然是不合理的。
退一步说,即便银行更改规定要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也应当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客户在登记信息的时候,显然会留下电话号码,侯小姐却从来没有收到银行任何通知,银行每个月收侯小姐20元钱,却连发一条短信的义务也不尽到,要不是侯小姐去银行取钱,再过几年,岂不是侯小姐要欠下银行成百上千元。
近年来,银行乱收费广受诟病,在监管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银行减少了一些收费项目。尽管银行收费正朝着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但是价格公示与规范收费无法画等号,仍有一些说不清成本的银行收费,难以让客户信服。
事实上,银行业不合理收费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与银行相对垄断的行业地位有关,是竞争不够充分的表现。银行市场准入并没有完全放开,同时大型商业银行市场占比高。如果大行在调整收费价格时统一口径,不论是个人消费者还是小微企业,都只能被动接受服务和价格。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政府部门要多管齐下,落到实处,真正规范银行运作,靠市场竞争来推动银行收费问题的根本改观。
本报记者马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