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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0月11日讯(记者邵艺谋) 9月26日,本报联合泰山景区发起“我和泰山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半月已收到投稿227篇。此次征文11月10日结束,参与者有机会赢得2000元现金大奖,获奖作品还可能被拍成微电影。
今年是泰山景区被评为世界双遗产25周年,本报联合泰山景区启动“我和泰山的故事”征文活动。半个月来,已有全国读者的投稿227篇,大家纷纷将自己爬山的所想所感,在泰山上经历过的难忘场景写下来,希望能和更多读者分享。
泰山学院教师贺安栋通过文章回忆了1994年带领学生到岱顶录制合唱节目的场景;湖南省安乡县法院的何俊通过一首诗歌对泰山景区的导游表示敬意……
如果您也有类似的经历,请拿起手中的笔,把这些记忆写出来,让读者一起分享和见证。本次征文活动从即日起到11月10日,参赛者可撰写在泰山景区发生或见到的真实故事,作品应为原创,题材不限,长短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泰山,真实感人,符合活动主题。如果你保留了当时的珍贵照片,也可一起发送给我们,我们将择优在本报和泰山管委官方网站上刊登。参赛者将投稿作品、照片电子稿和参赛表发送至邮箱:whtsdgs2012@163.com,参赛表可在泰山景区官网(www.mount-tai.com.cn)下载。本次征文活动所有参赛稿件,主办方均有权公开使用、编辑参赛作品和照片,并用于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作品同时在泰山景区官方微博和本报微博转发,评论并转发次数前十位获得网络人气奖。获得网络人气奖的参赛者每人可获得泰山门票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