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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记者全良波
羊城晚报讯记者全良波报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如果因为没有医保无法及时获得治疗,不仅让受害者丧失性命,也容易让家庭陷入困境。2009年,深圳通过实施“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昨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截至目前,超过500位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基金救助。由于基金的收取远超支出,交警部门正酝酿对基金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让救助基金“用好、用足”。
4年救助500多受害人
2009年,7岁的湖南娃贺御国在龙岗遭遇车祸,被撞致昏迷、骨折。救助基金启动,贺御国得到及时治疗“捡回一命”,而且还获得了基金提供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昨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贺御国在救援中获得上万元的救助金,顺利解决了医药费的难题。交警称,以往由于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驾驶人交通文明意识欠缺,交通肇事逃逸屡屡上演。每天都有受害人家属前来求助,在辖区交警大队和中队哭闹。自从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以后,这局面大大改善。
记者登录深圳交警局网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专题上看到,网站公布基金每年的支付明细,每一份明细中详细列举救助人姓名、申请资金、就医医院等信息。记者发现,单笔支付最高为4万元,在一年中超过10人获得4万元以上的救助。
据交警局统计,救助基金运作至今,申请人几乎全部为外地户籍,而80%的申请,属于抢救费垫付。深圳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设在交警局,基金办主任陈昆告诉记者,基金运作4年来,共为500多位受害人提供了救助,累计支出救助基金约800万。“截至目前,基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行为”。
深圳救助标准高于国标
陈昆介绍,深圳是首个以政府令的形式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城市,而且救助标准全国最高。中央多部门联合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从2010年1月起开始实施,而深圳此举早已实施一年。
陈昆说,深圳规定抢救费4万元封顶,尽管不算多,但相比国家出台的办法,标准已经算很高了。受害人遭遇交通事故,往往会形成复合伤,而抢救过程中,不可能同时做几台手术。国家办法规定抢救费垫付一般不会超过2万元,在基金的实际运作中,4万元的救助限额可以满足80%的申请人抢救需要。
陈昆说,由于受害人经济条件差,且维权意识不足,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第一时间将申请程序告知受害人或家属。申请能够获批的是那些没有任何保障的受害人,只能在受害人得不到任何救助的情况下启动。经过4年时间运作,目前,交警局、医院和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已经建立了通畅的渠道,抢救费垫付如果“无缝对接”,最快35天能到账,而丧葬费部分支付,最快只需要3天时间。
想领生活困难补助很不易
据了解,深圳救助基金设立之初,深圳市政府投入了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按照基金实施细则,每年,基金可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中,提取总额的2%作为补充,且上年度未使用完的资金结余,必须转入下一年,专款专用。
来自深圳保险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和2009年,深圳救助基金就吸纳资金超过4500万元。而随着深圳机动车数量快速攀升,今年2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00万辆。按照每辆车平均缴纳1000元交强险估算,深圳救助基金的实际累计账户金额,早已超过亿元。
陈昆说,深圳机动车多,大部分是小轿车,交强险交得多。而基金支出少,一方面与基金实施细则较为严格有关,另一方面,深圳交通设施的逐年完善,减少了交通逃逸案件的发生,救助申请也在减少。
“为让基金用好、用足,我们准备提请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陈昆说,目前,基金的使用,只针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如果是非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受害人均无法享受基金的救助。
陈昆说,原有的实施细则规定,只有当受害人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均无其他生活来源,才能启动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事实上,如果受害人是家庭的顶梁柱,他要是重伤或者死亡了,这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是难以为继的,但按规定,是不能发放困难补助的。”目前,交警部门正酝酿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基金救助的范围,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纳入救助范围;降低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对于确实因交通事故而致贫的家庭,给予一定程度的生活补助;适当提高垫付抢救费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
陈昆表示,由于基金管理委员会涉及卫生、财政等多部门,具体修改方案将通过集体审议后,交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后实施。
全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