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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调解员曾淑云是富有经验的律师,多年来,她免费为妇女代理婚姻、家庭暴力等案件31件,为儿童追讨抚养费等案件10件,调解案件40多宗。资料图片
曾淑云,籍贯湖南省,2000年10月至今在东莞市司法局沙田分局工作,兼东莞市沙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刚刚30出头的她,青春靓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却是一名“老”法律工作者。
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曾淑云是富有经验的律师,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她还是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者,积极协助妇联等部门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帮助了许多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她又是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者,几年来,她总计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节约律师费用近百万元。
帮助了多位受到家暴伤害的妇女
多年来,曾淑云坚持从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协助妇联等部门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帮助了许多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
2007年,一姓陈的妇女到镇妇联求助,说经常被丈夫打得满身是伤,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得知此事后,曾淑云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陈某的丈夫樊某好喝酒、赌钱,一旦喝醉或赌钱输了回到家里,就拿妻子和孩子出气,经常将陈某打得鼻青脸肿。在与妇联的人员多次调解无效后,曾淑云决定动员陈某起诉到法院。考虑到陈某还有3个孩子读书,自己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曾淑云还同时为她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为其代理此案。她通过收集大量证据材料,最终使陈某依法解除了与樊某的婚姻关系,并获得了经济赔偿。
此外,曾淑云还应信访、妇联等部门的邀请经常处理协助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同时,也为信访部门、镇妇联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做好妇女儿童的法律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
多年来,曾淑云免费为妇女代理婚姻、家庭暴力等案件31件,为儿童追讨抚养费等案件10件,共接待妇女来访100多人次,调解案件40多宗。
竭尽所能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
曾淑云从事法援工作的5年来,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超过60宗,为弱势群体减免律师代理费已达近百万元。
在曾淑云办公室的墙面上,挂着受援助者赠送的锦旗,她为记者讲起了锦旗的来历。
2009年,有一姓邹的妇女,与陈某属同居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邹某怀孕后不久,陈某就弃之而去。她找到陈某的电话与之取得联系,希望能够调解此事,但陈某却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邹某一下子六神无主,打算回家后召集亲友教训陈某。
得到情况后,曾淑云主动上门做工作,分析利害关系,劝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耐心劝说,邹某终于放弃了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的念头,将对方起诉至法院。亲子鉴定结果认定他们是亲子关系后,曾淑云又与主审法官一起开始做调解工作。开始,陈某只愿给8万元的抚养费,经过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最终陈某同意给予12万元的抚养费,这使得邹某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了合理的解决。事后,邹某还给她送来了锦旗以示感谢。
像邹某这样的案件,连曾淑云自己也不记得处理过多少宗。她表示:“我只不过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了力所能及的事。5年来,我也获得过一些荣誉,也有当事人为表示感谢而给我送的锦旗,这些都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
帮助别人是一种快乐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我们法援工作者的责任,我们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受援对象都能感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政府民生工程的关怀和温暖,希望广大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能够主动来找我们。”对于本职工作,曾淑云一直是满腔热忱、勤勤恳恳。
曾淑云同时表示,在日复一日的工作压力下,自己也有感到疲惫和厌倦的时候,但想到弱势群体在面对灾难和困惑而感到无助和需要帮助时,无论再苦再累,她都时刻警醒着自己,克制着自己。
“我时常在想,如果大家都来关注弱势群体,或许就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和进步。对弱势群体而言,一次案件可能就是一生的灾难,轻则几万、几十万的损失,重则家庭解体、失去生命,甚至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但对我而言,也许就是一个电话、一个函件就能帮助他们迎刃而解,所以我不能放弃。对我来说,能够帮助别人,本身也是一种快乐。”曾淑云说。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王腾腾
通讯员张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