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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通讯员/廖蔚封敏清)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外透露,该院近期受理了一起以“面试”为名,实则驾驶摩托车实施抢夺的新型犯罪案件,3名男子被提起公诉。
里应外合导演一出戏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2月至3月,陈某文、李某增、陈某民等人多次主动或通过他人以电话告知的方式联系求职者,以面试为由诱使对方上当,让求职者到东莞市东城区温塘、桑园一带进行面试,并告知对方选取何种交通工具。
待求职者到达约定面试地点附近后,陈某民则驾驶摩托车负责前往接送,并要求携带电脑的求职者将电脑包放至摩托车脚踏板处。行车一段时间后,负责电话通知面试的人再次致电求职者,让其将电话交给陈某民接听。
与此同时,陈某民故意从车上掉下一袋东西,让求职者下车帮忙捡。趁求职者下车捡东西之际,陈某民驾车逃走,从而将电脑包内的相关财物抢走,随后卖给刘某庆进行销赃。
3男子涉案金额超2万元
经查实,陈某文主要负责以招工为名打电话欺骗求职者,并参与抢夺作案1次,涉案金额约2900元;李某增主要负责摘录求职者的信息提供给同伙及以招工为名打电话欺骗求职者,并参与抢夺作案2次,涉案金额约4600元;陈某民主要负责搭载求职者并趁机抢走求职者的财物,共参与抢夺作案8次,涉案金额约22569元。陈某民等人作案后将所得的赃物卖给刘某庆进行销赃,刘某庆明知陈某民等人向其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
通过上述方式,陈某文、李某增、陈某民共计抢夺手机5部,笔记本电脑4部及其它财产等,共计犯罪金额22569元。本案将择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