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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自2009年7月成立龙岩市基层法院唯一一个少年审判庭以来,积极探索少年审判“135”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以来,该院受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且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也无一上访投诉,重犯率为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三年来,该院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市、县级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多人次被授予省法院系统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少年审判“135”工作机制具体内容是:
一个少年审判功能区。在审判大楼专门创建一个少年审判功能区,增设少年审判工作展示厅、涉少温馨“圆桌法庭”、涉少纠纷调解室,将少年审判工作制度、流程、历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以及总结编制的少年审判相关宣传材料上墙展示,打造集宣传、教育、感化、化解、交流、审判于一体的少年审判工作区。
“三三”庭审制。即庭前“三见面”,办案法官在开庭前必须与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所在学校、社区村委人员见面;庭审“三特殊”,实行“圆桌审判”,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帮教制度,在诉讼各阶段,找准感化点,寓教于审;庭后“三坚持”,坚持回访、坚持交心、坚持考察。
五项工作制度。法官进校园工作制度。与长汀县教育局出台《关于在青少年学生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部分学校成立“法官妈妈工作站”的决定》等文件。在全县20所中小学校设立“法官妈妈工作站”,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答疑,以及以案讲法、赠送法律书籍、法律知识卡、编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当场或以电话、信箱方式解答青少年学生的涉法问题,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今年以来,法官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40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指导意见》,在全县10个重点村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站”,其他30个村确定联络员,开展关爱工作。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咨询50人次、法律服务、资金帮助3位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等9000元。
帮扶失足少年制度。对符合判处缓刑的在校学生,为其联系学校,重返学校就学。对不再就学的少年犯,与劳动部门联系,选择爱心企业,帮助少年犯解决就业。今年以来,该院帮助两名失足少年重返学校就学,为3名失足少年联系爱心企业就业。
特殊关爱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今年以来,为1名未成年犯发放轻罪犯罪记录消灭证明书,对3名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引入心理矫治机制,邀请两位心理专家,对3名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矫治。尝试特邀监护机制,用“亲情”抚慰受伤心灵。
联动合力工作制度。定期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公安、检察、综治办等部门召开“司法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帮教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召开联席会议3次,就预防、感化、挽救青少年违法犯罪达成3项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