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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将牢固树立人权意识,恪守法律规定与提升检务科学化水平“三结合”的方式,力求办案的客观公正,促进诉讼文明提升。
严格按照“两个证据”规定,加强对侦查中犯罪嫌疑人、证人的权利保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引导干警强化犯罪初查证据意识,把好证据关。在办案过程中收集各类证据,明确各类职务犯罪的证明标准、证据种类、取证要求等,确保所有证据可靠、可信、可用。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丰富检察科技手段,加强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针对羁押必要性工作中发现的标准不统一、主观因素大等实际问题,我院联络上级院技术部门成功研发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软件平台“93评估系统”。该风险评估系统通过电脑软件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将修改后刑诉法第93条的抽象原则具体化。承办人只要将需要审查的案件内在相关要件及情形、外在的保证条件等内容输入电脑,系统软件会给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改变强制措施后的风险等级,从而为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审查提供科学、客观的参考。
针对实践中刑事被害人救助经费有限的现实,我院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予以健全完善,突破难点与区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刑事被害人“四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抚助、社区帮助,四助并举、全面关怀,充分体现司法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