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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授牌仪式
返还涉农款
热闹的法制课
2012年5月24日上午,云南省个旧市法院大屯法庭审判庭座无虚席,由个旧市检察院派驻大屯检察室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首起轻微刑事案件彭某盗窃案在这里开庭。个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竞畋等10位人大代表参加了旁听。
“大屯检察室的做法,有效填补了以往轻微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中的监督空白,切实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有利于对涉案行为人的帮助教育,符合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个旧市检察院检察长万买富说。
大屯检察室2011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以来,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一线平台优势”和“法律监督触角作用”,有声有色开展工作,为维护大屯镇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乡镇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室把当地群众了解检察室职能作为工作的第一步,利用走村串寨和上街法制宣传、广播媒体宣传、到学校上法制课等机会,宣传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乡镇检察室,为乡镇检察室在农村更好地开展工作搭建检群联系平台。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和城乡统筹的不断推进,基层政府组成机构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和具体的实施者,职务犯罪风险空前加大,大屯检察室从镇情、村情出发,积极发挥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对乡镇、农村重大工程项目提前介入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
检察室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法庭等机构加强沟通与互动,对来访涉法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商议解决,形成基层政法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检察室与大屯法庭、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的“两所一庭一室”基层司法工作体制已初见雏形。
检察室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与大屯派出所一起成功调处了辖区内发生在雇主和雇员、亲戚之间的两起轻伤害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地修复了受损害的社会关系。对被告人未被羁押,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公诉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审阅案卷、提起公诉等工作均在检察室完成,并由检察室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更有利于对涉案人员的帮助教育。
据了解,截至目前,大屯检察室共受理各类涉法线索5件,受理刑事立案监督线索1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6件,其中达成刑事和解2件,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在乡镇法庭审理1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1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4次,受教育人数500余人。同时深入辖区、周边乡镇各村委会走访20余次,走访村干部和村民群众50余人次。 (何赟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