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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日前刊登《细节入手反腐维护司法公正》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结合反腐问题发表意见看法。为满足读者需求,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奎彦再次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该院出台“司法公正十项机制”的背景以及成效进行解读。
抓司法腐败就是抓公平公正
姚奎彦认为,司法不公之所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原因很复杂。不得不承认中国是人情社会、关系社会。老百姓摊上官司,不找个人托付托付,心里不踏实,所以往往是“案子一进门,两边都托人”。官司赢了,当事人不觉得是法理证据上应该赢,而认为是人找对了。官司输了,也不考虑事实、法律问题,反而觉得关系不硬,没找对人。在这一背景下,法院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都被群众归到关系案、人情案上。比如有的当事人素质低,表达能力差,在法庭上说“车轱辘话”,为了节省时间,法官便会制止他,但有时不注意方式方法,当事人就瞎猜忌,觉得对方托人了。
法院不是生存在真空中的。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中,司法队伍里确实存在腐败现象,但这些问题绝对是极个别的。市二中院一年审结案件达1.2万件,被市高级法院发回改判的只有三四十件。而在这些改判案件里,有的是上下级法院对法律问题的认识理解有分歧,有的是出现了新证据,有的属于法官疏忽。真正落到关系案、人情案问题上的极少。可是,司法工作同司法腐败的关系,与其他工作与腐败的关系不一样。有些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是打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幌子,有一定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而司法的价值追求是公平公正,司法腐败与公平公正是相悖离、水火不容的。所以,老百姓对司法腐败现象是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出现,社会影响非常严重。
鉴于以上原因,法院与社会上其他部门相比,在抓反腐败问题上应该是措施最有力、态度最坚决的,因为这就等于在抓公平公正,在抓司法价值。如果说一家法院不能给社会提供公平高效的司法产品,就没有存在价值,所以必须抓好。
堵塞廉政漏洞显现三大成效
姚奎彦介绍,市二中院“司法公正十项机制”的创立,有效解决了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切断了各环节利益链条的关联,堵塞了廉政漏洞,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协调运转,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显著提高。近几年,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院办案压力逐年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却持续上升,连续四年主要质效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2011年的数据显示,在案件效率上,结案率为93.67%,执结率为86.14%,与2007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2.62个百分点和39.12个百分点。实现了案件月均衡结案,日常存案保持在1000件左右的良性运行水平,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从2007年的627件,下降到目前的30件左右。案件质量上,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39%,与2007年相比下降13.65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14%,与2007年相比下降58%,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案件效果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四年每年保持在30%左右,与2007年相比提高了近11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为62.83%和80.81%,与2007年相比分别上升30.31和50.12个百分点。涉诉信访大幅下降,2011年相比2007年信访案件投诉数下降62.9%。
二是法官和干警的精神状态显著改善。全院法官和干警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在“调增上”、“调惠上”活动中,主动同50余个工作组建立完善了沟通联系,为辖区20余家重点企业解决了有关法律问题和案件纠纷。维护稳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探索出了庭前调解工作模式、“五步调解法”等做法,调解率在同级法院中处于领先水平。提高业务能力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仅2010年和2011年,就有40名同志获得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亲民、爱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树立,信访案件投诉数比2007年下降了62.9%。
三是社会各界认可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近几年,每年收到当事人表扬信、镜匾、感谢信达上百件(次),高度赞扬广大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实绩,有的案件甚至还收到了败诉方的感谢信。
姚奎彦表示,加强机制建设、有效预防腐败是一项长期性的研究课题,市二中院将继续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公正廉洁司法落到实处。本报记者陈宝琪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