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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马浙闽王光忠)在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日前举行的第二届“十佳诉讼监督亮点工作”评选现场会上,当罗源县检察院以“四个到位”破解执行监督难取得的成效通过视频短片展现出来时,与会的评委们不约而同地亮出高分。
此次评选活动,集中展示201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十佳诉讼监督亮点工作,从参加评选的16个候选项目产生。典型性是参评项目的一大亮点,项目要在同类工作中具有学习、借鉴作用,其监督的措施、手段和做法在实践中具有推广价值,对健全、完善、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王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仓山区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请抗诉得到福州市检察院支持,但该市中级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福州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福建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一抗到底,以实效树立司法公信。”福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月至10月,福州市检察院共依法支持基层院抗诉案件9件15人,法院已审结6件,其中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采纳率达100%。
据介绍,此次参评候选项目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等各个方面。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在推荐参评过程中,既总结了诉讼监督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找出了薄弱环节和不足,相关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