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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宪法》的面世,是一件值得中国宪法学界骄傲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值得国际宪法学界自豪的事情。作为译校者之一,我坚信它将对我国宪法事业的全面推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说《世界各国宪法》出版意义重大,首先要谈谈我们如何面对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度。毛泽东曾经指出:“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很明显,毛泽东在上面论述中并没有否定“宪法”这种治国形式,并且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宪政”方面的历史功绩。目前呈现的193个国家的宪法,基本上都是成文宪法的文本,虽然形式多样,制度差异较大,但是其中都蕴涵了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包括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和宪政等等支撑人类文明朝着有序化方向发展的善性价值。这些林林总总的世界各国宪法文本,不仅可以作为宪法学研究的参照,而且可以作为宪法实施乃至宪法修改、宪法解释等行宪活动的参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就建立在对中外宪法文本的参照和学习基础上的。重视他国宪法文本的经验对于完善本国的宪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从其他国家宪法文本中能学到什么呢?这涉及到对宪法的态度问题。搞宪法是不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情,毛泽东同志早就有英明论断。毛泽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明确指出:“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这)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就是搞科学。我们除了科学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说,不要迷信。”正确理解毛泽东上述讲话精神,从科学意义上来搞宪法,不对人类迄今为止所有宪法文本,特别是当代所有主权国家的立宪状况有一个全面科学的整体性把握,就不可能发现宪法中的科学内涵。所以说,《世界各国宪法》的面世是一种科学精神的体现,是我国宪法学界同仁集体智慧的结晶。
《世界各国宪法》的出版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应该有效利用《世界各国宪法》的研究成果,推进我国宪法实施工作,提升宪法学研究水平。
可以立足于目前的出版成果,选择与我国宪法实施密切相关的主题,进行宪法文本的比较分析,从中找出一般性规律,供实践部门参考。我们不会简单地照抄照搬所谓的“普适性”的真理,但是为世界各国宪法文本所肯定和大多数国家宪法实践所确认的宪法价值和宪法制度,其中必然包含了反映人类法治文明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带有共性的东西,对这些共有财富的忽视是不理性和可惜的。
要充分利用翻译成果,重新建立我国比较宪法学的理论研究体系,引进新的概念、范畴、体系,通过数量分析、价值评估等研究手段,将比较宪法学的研究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同时逐步开展对世界宪法史的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宪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为我国宪法学学科体系的科学化奠定较为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