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通讯员冯敬万军)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中加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照片,平均每案缩短了4个工作日。这是海南省陵水县检察院会同该县公安部门推行一项新举措后带来的新变化。
陵水县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先试区,随着外来人员增多,流窜作案犯罪呈上升趋势。而对于那些被告人较多的案件,在庭审和送监过程中容易产生混乱。今年6月,陵水县检察院会同该县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在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中加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照片的意见(试行)》。
《意见》运行5个多月以来,效果十分明显。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诉讼活动中,办案人员不仅需要把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及审判结果整个活动用文字完整地记录下来,同时需要把涉案的被告人照片保留下来,简化了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及庭审法官阅卷部分工作量,庭审中法官也更容易辨认被告。这样既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案件质量,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这项新举措便于公检法司等部门共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全面掌握其前科,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更加客观公正。
从今年6月至11月,陵水县检察院共有33份起诉书中使用了被告人照片计47人,从审查起诉、法庭审理到送监管场所执行,平均每案缩短了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