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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12月7日电(记者费文彬)12月6日至7日,全国法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在广西南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法院第24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主任万鄂湘在会上强调,人民法院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做好应用法学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万鄂湘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的论述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所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也为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拓展了广阔空间。为此,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升应用法学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应用法学研究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法治的思维和方略上进行创新。
万鄂湘强调,应用法学研究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要对目前我国现行司法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研究,发现其中的问题,总结经验,借鉴世界优秀法律文化成果,找出我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具体道路和实施方案。要通过研究论证,确保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为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和司法机关制定司法政策、作出司法解释提出积极建议。要通过法官的审判实践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行讨论,形成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有效地指导审判实践,增加司法的公信力并以此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和法学理论水平。
万鄂湘要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要增强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正确把握当今时代特征和我国实际,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关注并参与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讨论和探索,深入研究和回答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改革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努力写出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用发展着的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为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