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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现场
案发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案发缘由:物业经理要求业主到指定地点购买装修材料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一小区物业经理潘某,竟要求需装修的业主前往物业管理处购买水泥、沙等装修材料。还告知业主,安装防盗网等须统一安排厂家。对拒不合作的业主,则命令保安故意刁难,共有6名业主证实被强迫交易,金额达3万余元。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潘某一审被该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潘某原是黄江镇某小区物业处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潘某利用其物业管理职权,多次命令小区物业保安阻止业主从外面购买的装修材料运进小区,并要求业主须前往物业管理处购买水泥、沙等装修材料。
物业管理方还告知业主,小区内所有房屋墙体打孔、安装外墙玻璃窗、加装楼阁、防盗网等,均须由物业统一安排厂家及服务商进行。
对拒绝配合的业主,小区物业则对其进行刁难。要求从外面买装修材料的业主只能将材料运至小区门口,再自行拉至房屋内。更有甚者会采取电梯、楼房停电等手段,迫使业主就范。
小区业主彭某表示,2011年12月上旬,她在装修房子时,潘某以从外面购买的沙、水泥等装修材料不给进小区的方式,强迫她在管理处购买沙和水泥等。潘某还表示小区外观要统一,外观玻璃窗必须由管理处统一安装,当她说要自己购买材料安装,管理处不肯,且语气很强硬,她怕他们搞事就让他们装了。管理处收的价钱比外面要贵近一倍。
2012年2月,一名小区业主蒋某买了沙、水泥等叫装修工人搬上楼时发现电梯不动,房子还被停水停电。后来她找到潘某,潘某说去问一下就没了下文,她的房子就这样被停了三天电。房子继续装修了一个星期左右,电梯又突然坏了,管理处让她交了350元。她觉得对抗不了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不停止装修。
法院查明,至少有6名业主遭遇强买强卖,总金额达37968元。据负责打孔的服务商交代,其在该小区每打一个孔就有20元交给物业管理处保安主管魏某作为提成。
庭审时,潘某否定了部分指控,并表示这是“行规”,其所在的物业公司在东莞负责的所有小区都是这么做的。他为了保住饭碗,只能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