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本周一,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方便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的通知,昨天,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公布了八项办理计划生育事项便民措施,包括统一办证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全程服务;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缩短办事时限,推行即时办结;解决集体户和人户分离人员办证问题等。今后,市民办理“准生证”的程序、时间以及所需的材料都将简化,如出现推诿、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不为群众办证的情况,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便民举措规定,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社区(村居)、单位已经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不需再另行出具纸质证明材料。减少跨省婚姻夫妻办证材料,将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婚育证明材料简化为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不需要外省市户籍地居、村委会再签署意见或盖章。
符合条件要求的流动人口在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现居住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其办理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流动育龄夫妻凭本市《生育服务联系单》,享有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生育保险、围产期保健及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等。J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