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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刘子斌)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机制”,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以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因非法采矿、山林失火等造成的累累“山痕”,再造秀美山川。“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我们的做法,与十八大的精神不谋而合。”12月6日,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超告诉记者。
南靖是国家级生态县,检察干警对保护自然生态有着特殊的职业敏感。
“非法开采稀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怎么就屡禁不止呢?”一次巡回检察时,该县西山村一位村民一句不经意的牢骚话,引起了该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的注意。赶到非法开采稀土现场,眼前的景象令干警们触目惊心:刀锄之下,植被被毁,山体裸露,深两三米、直径十五米的洞坑有十多个……
不正常现象背后是否隐藏着职务犯罪?得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非法采矿的沈新洪等人立案侦查后,该院马上介入了解情况。很快,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卢某收取沈新洪贿赂,对其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不予立案查处的事实浮出水面。
今年5月,该院对卢某立案侦查,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10月,法院一审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卢某一案的查处,在当地引起震动。该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随即对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很快将6件18人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到11月底,该院已将案件全部办结。
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该院还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机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补植令,责令其在被毁林地补植林木。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该院已督促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补植林木2900多亩,抚育公益林200亩,修复山体农地3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