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段艾生陈 伟)山西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暨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座谈会12月6日在太原召开。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省政协副主席张茂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出席会议。王建明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大调解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明确职能定位,发挥更大作用。
王建明强调,去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大调解中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在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组织,当好参谋,提出建议,实现处理矛盾纠纷组织、人员和工作的全覆盖;要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法律指导和监督,提高调解能力;要保持与调解组织的联系、协调和联动,对大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参与疑难案件的会诊,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矛盾解决的衔接工作;要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要大力宣传、学习、推广全省法院在民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推动全省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为平安三晋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