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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为手段,和谐司法化解矛盾在基层
法院办理的各项案件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交汇点,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引起社会稳定风险。永城法院党组始终注意对办案的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
永城法院认识到,调解处理群众纠纷是防止矛盾激化、彻底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案方法。该院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首选调解结案方式。当事人到永城法院诉讼,法官首先会根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诉求,苦口婆心地给当事人解释调解的好处。如果当事人不选择调解,才会正式立案受理。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诉前调解成功纠纷300多件。
如果案件分到审判庭,审判法官还会根据案情,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该院芒山人民法庭由于把案件的调解贯穿始终,今年1至10月,案件调解率达到50%,撤诉率达25.25%,而且已经22个月没有一起上诉案件。全院各类案件调解率达到38.8%,撤诉率达39.28%,涌现出30名调解之星。调解结案为全院减少信访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院7个人民法庭,有4个无发还改判、无涉诉信访、无违法违纪。
在永城法院,从立案到接访都显得十分人性化。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设在法院大门的两侧,在立案大厅设立绿色通道,做到“一站式”服务。立案庭专门设立有圆桌调解室,法官会给当事人端上一杯热茶,使他们在宽松的氛围中解开心结。如果不接受调解,在立案大厅可以很快办完立案手续,绝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
在信访接待大厅,永城法院实行天天接待日制度,院长、庭长轮流联合接访,给来访当事人满意的答复。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中,该院副院长曹爱民亲自办理农民工案件。张立勇批示说:“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都要像曹爱民同志这样,工作在第一线,亲自和当事人接触,亲自参与矛盾化解,当好法官的表率。”
2011年7月,该院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立案窗口”建设先进单位。三年来,该院进京非正常访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