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通讯员潘振洲)工作干得好不好,不是领导说了算,而要通过“三述”,接受群众的评判。这样的干部考评措施,在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已经传承了4年,并形成了富有延安特色的长效机制。目前,13个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17个内设部门负责人全部进行了“三述”。
“群众对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犯罪很痛恨,你们是如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取信于民的?”
面对人大代表的发问,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检察院检察长袁新昌回答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近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个中心,依法查处了县城管局局长任某贪污、财政局副局长尚某挪用公款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9件42人,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这种真刀真枪的现场提问,让我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第一次参加“三述”评议的吴起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成不禁对这种形式竖起了大拇指。近期,跟王建成一同参加“考试”的还有3个县检察院检察长和5个内设部门负责人。
三述,包括述职、述廉、述效。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从2009年起,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市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向市院党组述职、述廉、述效工作,让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正确履职、廉洁从检、规范执法。
据延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亚光介绍,每年的“三述”对象都是从基层院抽取的,评委则是述职人员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以及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取“三述”后,各位评委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现场提问,并对“三述”对象的履职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工作效能等情况现场评议。
“这一做法将评价干部由原来的考核定乾坤变为群众说了算,扩大了群众评价干部的参与面、监督面和话语权。”延安市检察院聘请的廉洁执法监督员、延安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峻岭参加“三述”会后感慨地说,市检察院不仅在执法办案上公开透明,而且在管理干部、监督干部、评价干部方面也公开透明,真正把“民意”放在了第一位,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