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涛)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联合该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公安分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对湖滨新城开发区大学城开展社会治安暨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明确3家单位在该市湖滨大学城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的具体分工,共同推动该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据悉,宿豫区检察院此前通过对最近4年湖滨大学城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该市检察院并反映给市委后,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