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毛志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近日举行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启动仪式,为自侦、公诉等部门的每名干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对干警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对使用工作的具体落实提出要求,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信访接待,现场勘查、检查、搜查、辨认、扣押涉案财物,司法警察执行任务等5种必须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启动仪式上,检察技术处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并演示了仪器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