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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的一标段建筑工地由分包单位天津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揽一标段土方工程。该土方公司雇用的5号挖掘机在收工停靠过程中,不慎与停靠在右侧的6号挖掘机碰撞,5号挖掘机车尾平衡铁部将站在两车中间的6号挖掘机司机张某撞伤,张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天津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缺失,向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不真实基础情况,驾驶员无证上岗,现场作业中缺乏安全监管,员工未接受有效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事故分析: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该土石方公司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作业无章可循。《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时报记者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