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讯(记者张晓琳)2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口计生委获悉,《德州市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出台,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德州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相关手续从速从简办理。
凡是依法结婚登记且结婚前后均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流动已婚育龄夫妻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即可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据了解,对于骗取、伪造婚育证明的,当事人取得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将自动失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