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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姚霞
通讯员王兴隆
2012年7月,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省内23家民间民营文艺团体组成了“吉林省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创作演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短短5个月时间里,“联盟”积极探索整合民间民营文艺力量,创新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合作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今,“联盟”正逐步成为繁荣吉林文艺创作、活跃吉林文化市场的重要方面军。
开展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据了解,“联盟”至今已有成员30余家,涵盖戏剧、曲艺、歌舞、魔术、京剧等多种艺术表演团体以及文化经济公司、艺术教育机构等。“联盟”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演出活动。自7月份成立以来,“联盟”各成员单位先后组织了话剧《白色灯塔》(长春三四剧社)、《相声专场》(泰友曲艺社)、《庆祝建军节慰问老兵专场文艺演出》(各成员单位)等30多场次的演出活动。
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进行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不忘文化担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吉林省东北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直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10年来,他们每年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超百场,除完成省文化厅布置的30场“送戏下乡”演出外,还为农村文化大院送影碟机、文艺演出光盘和图书,每年为公益活动支出近百万元。
打造“联盟”品牌实现多方共赢
据了解,在实践中,“联盟”在不断总结和探索自己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向,目前已经确定了“打造吉林文艺发展繁荣重要方面军”的总体目标和一整套鼓励、扶持、推介机制。要努力把“联盟”建设成为全省民间民营文化单位创作演出力量的凝聚核心,将我省民间民营演艺力量打造成为吉林文艺发展繁荣的重要方面军,迎接我省文化艺术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绚丽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