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记者肖虹
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该方案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制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吉林省参加升学考试(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在2013年1月7日至11日到学籍或户籍迁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