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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每到岁末,都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卖之时。为了揽储、冲规模,突击理财产品已成为了多数银行的首选。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火热市场背后,天津投资者需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因为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埋伏”,一不注意会影响您的实际收益。
进入12月份,本市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明显出现回暖迹象。据统计,20日~26日,共有68家银行发行了678只理财产品,其中中资银行65家,发行理财产品673只,其中多数产品本市有售。记者发现,今年11月份,天津多数银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大多集中在3%-4%之间,但本周,中短期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全部站上了4.5%,最高一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是6.5%。
但业内人士提示天津投资者,面对火热的行情仍需理性思考,要看明白自己买的产品,不要被说明书上的“高收益”冲昏了头。比如,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弄明白是银行自己发行的产品,还是代销的产品。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对自己发行的产品负责,而如果是代销的产品,那么产品的盈亏不归银行管。
记者还发现,投资者往往对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年化收益率”和“发行期”两个重要说明不关注。银行对不同期限理财产品收益率统一采用年化收益率这一概念,例如银行发售一款91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1%,如果客户购买了10万元,实际上能收到的利息是10万×4.1%×91/365=1022元,而不是部分客户所以为的4100元。
理财产品经理还提示,投资者要关注说明书中的“产品发行期”,因为发行期内客户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不计收益率(多按银行活期利率算)。因此,投资者尽量选择在发行期限的最后两天购买,以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记者张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