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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黑龙江省东宁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省内率先建成了检警联系工作室,侦查监督科每天派一名工作人员到联系工作室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检警联系工作室挂牌成立后,该院侦监科通过该平台,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将监督工作实现前移。
对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刑事案件跟踪监督登记表》,实行全程跟踪、实时动态监督。对其中取保候审时间较长,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确无逮捕必要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对明显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为应对逮捕必要性审查等修改后刑诉法新规定,该院与公安机关商定,对于公安机关报捕时的逮捕必要性的证明材料,先报送给检警联系工作室,由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预先审查。如果报捕的材料中没有逮捕必要性材料,检警工作室可以通知办案人员补送或者不予受理此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