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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本报讯首席记者吴跃强为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今年,我省要求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率和利用率,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我省还提出,支持南昌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全省土地使用权
统一网上交易
我省要求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建设用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的,要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后予以实施。擅自调整建设用地用途和规划条件,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一经查实,该批次用地批复文件作废,同时扣减当年或下一年度相应数量用地计划。
规范利用土地抵押融资行为,严格限定土地抵押期限,对纳入储备的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抵押融资的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土地抵押融资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违反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我省提出,要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出让土地应当权利清晰、安置补偿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严格执行全省土地使用权统一网上交易政策。分期建设项目实行分期供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每期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闲置土地满一年
将征两成闲置费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企业“囤地现象”时有发生。我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及时调查认定。政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每年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活动,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工建设。
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报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审核,并报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除上述原因之外导致土地闲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处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划拨决定书规定恶意囤地、炒地的,在依法处理完毕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不得办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并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支持南昌市开展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我省全面推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各类开发区要切实提高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工业园区土地主要用于工业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开发区特别是工业园区项目的建设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除建设和生产特殊需要外,建设厂房应在三层以上。
我省提出,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和空间利用的激励政策,支持南昌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非经营性用地
擅改为经营性用地要收回
我省强化政府节约集约用地考核,逐步提高“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在市县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加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互为补充等方式,坚决查处未批先用、未批先供、违规供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擅自将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