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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市安委会紧急会议,通报“12·28”西固区柳泉乡兰州金建化工厂多乙苯槽车燃爆事故,并立即启动全市化工行业(不含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若辖区内化工企业因监管不力致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和人员将难辞其咎。同时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分类处置,至2013年6月全面完成我市化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届时,未通过安全标准化的化工企业,工商部门将吊销执照,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多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
据市安监局局长马海麟通报,12月28日早上11点05分,兰州金建化工厂一辆装载16.64吨多乙苯的槽罐车在卸车作业中发生爆燃事故,1名卸车人员当场遇难,1名工人受伤。11点45分,火势被扑灭。经环保部门监测,泄漏和燃烧的多乙苯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紧急会议要求,由市安监局牵头,西固区政府配合,市检察院、总工会、质监局等部门参与,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故,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将严查
据之前媒体采访透露,事发的金建化工厂以前从事废弃化工原料储存,早在2008年就因故被责令关停,安监部门每年都会实地检查多次,一直未发现其偷偷运营。但据当地居民反映,该工厂表面上虽然已经停工,但常看到有车辆进出,而且都是大型罐车。一名消防官兵也说,距离罐体不远的地方放置了多个消防栓,说明该厂仍在经营。
化工企业停产半停产、时停时开、以修代停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对此,紧急会议特别指出,要加强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黑工厂”发生事故,企业老板、监管政府部门都要担责。凡停产化工企业需复工的,必须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要组织工商、质监、环保多部门进行复产审核,审核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辖区内化工企业因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