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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发出号召:“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幸福”成为我们党带领人民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2012年6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今后每年的3月20日定为“国际幸福日”。决议说,追求幸福是人的一项基本目标,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类生活中的普遍目标和期待,在公共政策目标中对此予以承认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内,“幸福”正在成为政府的施政关键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的概念。去年的数据显示,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幸福”成为热点,说明了什么样的社会风向?作为抽象概念的“幸福”,应该如何去解释和衡量?作为主观感受的“幸福”,人们应该如何去追求和创造?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国防大学研究生院政委肖冬松教授进行了专访。
记者:2012年,是中国也是世界不平凡的一年。十八大、中国梦、莫言获诺奖、航母style、京广高铁通车……这些关键词都导向一个共同的话题——幸福。幸福,成了这一年的标志性记忆。幸福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关心的话题,提升社会幸福指数和国民幸福感也越来越成为政府的施政导向和具体实践,这种社会现象说明了什么?
肖冬松:时下,幸福、幸福指数、幸福感等词汇,不仅频频出现于领导人讲话、政府报告、学术论文、媒体新闻甚至人们的闲谈热议中,成为一种“时尚观念”,而且被许多省市和基层政府纳入发展规划和政绩考核体系,逐渐进入政策与实践,成为衡量地区和部门发展、政府和官员业绩的重要指标。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和人们在价值追求和实践指向上,正在从重“物”维度向重“人”维度转变,从重视“人”的某一个方面的需求和满足向重视“人”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和满足转变,展示了当代中国人主体性的深层自觉,标志着以人为本理念的广泛影响和深入实践。
记者:什么是幸福?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着追求什么样的幸福、能不能真正得到幸福,因而至关重要。
肖冬松:是的。对什么是幸福的认识,不仅直接影响追求幸福的目标,而且制约其追求方式和结果。简单地说,幸福是欲望和需求得到满足而呈现出的一种感官快乐和精神愉悦状态。从特性看,幸福首先指的是与自身的欲望和需求相关的一种感觉和精神状态,因而具有主观性,但这种感觉和精神状态的形成、变化和发展,又依赖客观的外部因素的作用,因而具有客观性,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从层次看,感官快乐是一种较低层次、较为短暂的幸福,精神愉悦是一种较高层次、较为持久的幸福。备受马克思推崇的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把幸福看作人们生活追求的最高目的,并以此为出发点创立了著名的“幸福主义”学说,提出了幸福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灵魂和精神的宁静是最高幸福的观点,清晰地表达了幸福的层次性。从类别看,幸福既包括个人幸福,也包括公共幸福,公共幸福由所有的个人幸福组成。在著名唯物主义哲学家爱尔维修看来,这种公共幸福“是人类一切美德的原则和基础”,个人只有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追求个人幸福和追求公共幸福结合起来,他的行为才是正直的,灵魂才是高尚的,精神才是明智的。从过程看,幸福不是外部世界的恩赐,而是人们不断实践和创造的结果。通过实践,人们不仅改变、调整和提升自己的欲望和需求,而且也创造了一个越来越多样化、不断满足自身欲望和需求的外部世界。正是在这种实践中,人们才能不断地满足自身欲望,实现价值追求,创造幸福,享受幸福。
记者:您刚才提到幸福具有主观性,人们的幸福感与自身欲望和需求的状况紧密相关,这是不是说,人要获得幸福,就要不断反思、调整、修正自己的欲望和需求?
肖冬松:任何人都有欲望和需求,这是追求和实现幸福的内在动力和主观基础。但人的欲望和需求是不同的,有性质、层次、多寡、强弱之分,对人们追求和实现幸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当今社会的一些案例可以看出:极端个人主义的、低级庸俗的、过度放纵的欲望和需求,最多只能带来短暂的快感和愉悦,这种“一日幸福”“疯狂幸福”最终会毁灭幸福和生活。因此,为了更好地追求和实现幸福,增进幸福感,人们需要对自身欲望和需求进行反思、调整和修正。在性质上,要发展和培育那些具有积极意义的欲望和需求,使个人追求幸福的过程,与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丰富社会生活即追求公共幸福的过程相一致。历史经验表明,那些为社会进步和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也是最易感受到幸福的人。在层次上,既要承认和确立合理的生理、物质欲望和需求,又要注重培育学习、认知、信念、信仰等精神欲望和需求。要看到,一定的生理、物质欲望和需求的满足,对于人们获得幸福具有基础性意义。而对知识、信念、信仰的执着追求,则是人们持久体验幸福的不竭源泉。在多寡和强弱上,确立适量适度的欲望与需求,是实现幸福、提升幸福感的有效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知识、家庭、职业、潜能、个性等各不相同,需要人们理性认识这些差异,调整并限制某些欲望与需求。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在盲目攀比、追求虚荣、梦想奇迹中放任欲望膨胀,结果就会成天生活在不满足的痛苦之中。加强个人伦理修养,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知足常乐,就会走近快乐,感受幸福。
记者:幸福作为一种感官快乐和精神愉悦状态,依赖于客观的外部因素的作用,其中物质财富是这种作用的最突出表现,有人甚至认为:幸福姓“钱”。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肖冬松: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一方面,在影响幸福的诸多外部因素中,经济无疑是根本因素之一。大量统计数据表明,没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和较为丰足的社会物质财富,增进个人幸福感或公共幸福感都是比较困难的。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在当代中国,大约五成左右的城镇居民和六成左右的农村居民在回答“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时,依然将贫穷列在首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由国际社会或国内调研机构组织的国家和国民幸福感的调查中,我国社会和国民的幸福感都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之所以出现这个结果,原因之一就是,党和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并积累了大量社会财富,国民可支配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为人们追求和感受幸福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这说明,提升幸福感和创造幸福生活,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物质文明并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要看到金钱和物质不是幸福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有了基本物质保障后,财富、金钱对幸福感的影响会出现边际递减效应。在国际社会幸福指数测评中,经济最发达的美国排名在前十名以外,而丹麦、波多黎各、哥伦比亚、冰岛等国却名列前茅;在当代中国的各种幸福指数测评中,一些富人的幸福感也不如许多普通人的幸福感强烈、持久。这些都说明,财富决非万能,幸福并不姓“钱”。幸福感和幸福生活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英国心理学家罗斯威尔用“幸福=P+5E+3H”的公式来表达这些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中P代表个人性格,E代表生存需求,H代表高级心理需求,在这些因素之中,又包含着其他一些更为多样复杂的子因素。当然,这些因素既包括主观因素,也包括客观外部因素。就客观外部因素而言,最近的调研报告显示,除了经济因素外,权力规范、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受尊重程度、社会参与、价值实现、环境保护等方面也成为影响人们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这要求我们,在加强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不断加强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民主和公平正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积极推进社会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些既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是提升幸福感、创造幸福生活的基本环节。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您在前面讲过,幸福不是外部世界的恩赐,而是人们不断实践和创造的结果。我们应如何立足实践追求和创造幸福?
肖冬松:追求和实现幸福的过程,既是一个心理、情感和思想过程,更是实践过程。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实践过程,是因为只有通过工作等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满足个人的需求,获得幸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思想和信仰的需求并依此建立一种正确的思想和信仰是一种幸福,通过行动实现思想和信仰更是一种幸福。马克思在谈到职业选择时指出,我们要确立服务于人类幸福的理想,并且要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这样才能使自己达到完美,表达了“思行合一”才能实现理想、获得完美和幸福的观点。强调实践和行动对于幸福的意义,其实质是说:岗位劳动是获得幸福的重要源泉,人们在劳动中发挥潜能、创造价值、贡献社会、实现自我,得到财富、友谊、认同、尊重和荣誉,体验快乐和愉悦,获得幸福人生。雷锋、郭明义、杨善洲等英模所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幸福之路。而这条路,也是许许多多普通人正在行进或正在追寻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