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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颖)昨天,以民营为主的北京市小剧场经营单位和小剧场戏剧制作单位自发制定的《北京市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公约》,在位于朝阳区百子湾的木马剧场内举行发布仪式。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小剧场戏剧演出场所22家,小剧场戏剧制作单位30余家。数量虽然渐多,但是彼此间的联系却微乎其微,多数是各自为政,独立经营,不相往来,甚至“同行是冤家”。在演出经营中,违规违纪等时有发生,演出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低质低俗、思想性不强、艺术水准不高等现象。针对这些,北京市文化局启动了北京市小剧场演出专项整治工作。小剧场演出情况明显好转,演出中的低俗内容明显减少,涌现出《在变老之前远去》、《活出全新的自己》等一大批由民营团体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原创剧目。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剧场经营者和制作单位积极响应和参与,特别是2012年9月底,市文化局在江西干部学院面向本市小剧场经营和制作单位负责人举办的小剧场戏剧创作理论培训班,更使小剧场戏剧从业人员受益匪浅。短短5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深刻感受了爱国主义精神、井冈山革命精神及文化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坚定了为人民创作、生产优秀小剧场剧目的信念和决心。同时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出,应该把通过培训接收到的正能量,转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以行业自律公约的形式加以呈现。制定自律公约的想法一拍即合得到了参加培训人员的一致拥护。由戏逍堂(北京)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征和木马剧场经理唐虓珲首先联合起草,后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和集思广益,最后形成了《北京市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包括坚持文艺的社会使命,促进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文艺的服务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坚持文艺的创作标准,弘扬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坚持文艺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艺术追求;坚持文艺的理论实践,不断提升艺术创作水平等内容,共同构建北京小剧场戏剧行业自律风范,彰显北京首善之区戏剧文化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推动北京小剧场戏剧繁荣发展。 WJ132